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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大学生就业的五大注意事项

来源: 浏览量:275 发布时间:2016-11-11

大学生就业的五大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领取就业协议程序

        一、什么是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二、进入就业程序条件
  1、按研究生手册规定,完成研究生中期考核
  博士生:《选题报告》、《考核登记表》;
  硕士生:《选题报告》、《教育实践能力考核表》、《考核登记表》;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计划、专业实践计划表、考核登记表。
  备注:中期考核可咨询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2、交清培养费、住宿费
  尚欠费同学至财务处交清学费及住宿费。
  3、办理《就业推荐表》、《成绩登记表》
  第二部分:签署就业协议书程序
  一、签署就业协议书前
  1、确认是否进入就业程序,领取就业协议书
  参考《2012届毕业研究生领取就业协议注意事项》,确认是否进入就业程序,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就业协议书。
  2、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特别是拥有多家分公司及外资企业)、性质、地址、邮编、电话、单位机构码、是否具有档案接受资格(包括接收单位名称及详细地址)上海单位还需确定其信息登记号(由用人单位办理,具体可登陆http://www.firstjob.com.cn查询,若无该号则无法办理报到证)。
  二、签署就业协议书中
  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需在公平基础上,自愿签署、准确、清晰签署就业协议。签署就业协议时,需注意:
  1、就业协议书甲方信息由用人单位正确填写
  ★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的全称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
  ★性质:填写单位的经济类型,如事业、独资、合资、民营、国营、私营等。
  ★单位机构码:即单位在工商行政登记的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码,凡独立法人单位都有此代码。外商办事处无此代码者,可委托人才中介机构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上海单位填写,外地单位可不填写;
  ★信息登记号:上海用人单位必须填写,且必须为当年年份开头的信息登记号,如:2012******),其他年份开头的无效。
  信息登记号说明:根据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就业工作管理办法,上海单位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每年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信息登记号,协议书上务必填写。办理时,需备齐资料:a. 单位开具的介绍信(盖章有效);b.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c.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d. 办理信息登记号申请表。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请填写清楚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用于学校档案馆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单位的地址(如单位出具调档函,调档函和就业协议书注明档案接收信息一致)。
  2、就业协议书乙方信息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姓名、学校、专业、身份证号、学历、学号请如实填写;
  ★联系电话请填写手机号及家庭电话(以便毕业后遇到问题能及时联系);
  ★毕业时间统一填写**年6月,生源地请写**省**市,与信息核对时要一致(生源地为毕业生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学校集体户口除外);
  3、甲乙双方达成协议部分填写项目
  ★协议书中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必须明确填写;
  ★协议书中某些条款应尽量填写,如各项福利,最好注明多少,或有与无,不要空白(如空白须用“/”填充);
  ★违约金请明确注明,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一般不超过第二条约定的乙方月收入数);
  4、就业协议书最后部分甲方、乙方、鉴证登记方填写项目
  ★甲方(用人单位)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四联均要盖章)及日期签署(注: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需加盖该区县教育局公章;民办、私立学校、非教育单位盖单位公章);
  ★乙方(毕业生)本人签名并签署日期;
  三、签署就业协议书后
  1、学院鉴定登记
  ★甲乙双方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甲(乙)送学院鉴证登记。
  ★办理流程:自行登录研究生处主页中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学生毕业管理”栏目中填写“毕业去向表”,填写完毕提交确认后至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签字登记。
  2、学校鉴定登记
  ★凭学院经办人签字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完毕的“毕业去向表”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备案,以便办理派遣手续。(对于人事代理单位,务必请明确报到证打印抬头单位名称及档案邮寄详细地址,实际就业单位在提交就业协议时请说明)
  ★就业协议书左上角空白处请自行标注学院名称。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1:30-4:30;寒暑假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地点:西部综合楼505室。
  如特殊情况需加急办理,请提前预约,电话021-64323073。
  3、办理就业报到证打印、户籍申报迁移、档案迁移、居住证申报等事项
  具体请参考具体板块内容。
  表格可至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4份,按要求填写,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处,由学院统一至研究生处盖章。
  备注:该项可咨询学院研究生教务员。
  三、领取《就业协议书》
  如有签约意向,进入就业程序的毕业生可凭“研究生证”、就业推荐表(已盖章)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就业协议》并签字(定向委培生、留学生除外)。
  备注:1、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启用新就业管理系统,新版就业协议;2、在上海市就业信息库中《就业协议书》编号和学生信息做了匹配,每人对应领取一份,冒领或盗用他人协议书无效;3、因违约、遗失等如确需领取第二份《就业协议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学位与就业”栏中就业政策)。
  四、重新领取就业协议须知
  原则上一名毕业生只能领取一份就业协议书。如确需领取第二份就业协议书,填写重领就业协议书申请(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按照申请书注释流程办理。
 
  第三部分:合同、录用函、录取通知书等其他就业(升学)
  注意事项
  不签署就业协议的其他就业(升学)形式主要包括:合同就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直接签署用工合同,企业较多)、录用函(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录用公函,公务员系统较多)、升学(指研究生毕业后出国留学、考博、攻读博士后等形式的升学深造)、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等。
  一、其他就业形式(升学)几点注意
  1、合同、录用函就业
  ★签署合同、录用函前:必须先确认是否进入就业程序,务必先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单位名称(特别是拥有多家分公司及外资企业)、性质、地址、邮编、电话、单位机构码等。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请向用人单位(升学单位)了解人事档案保管情况,用于学校档案馆邮寄毕业生档案材料。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请单位出具调档函等,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或单位不予保存档案的只能回生源地主管部门。(具体以档案馆的文件为主)
  2、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同学请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灵活就业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提交。(户口档案回原籍,请参照《户口、档案迁移事项》)
  3、升学
  硕士生考取博士、博士生攻读博士后、博硕士出国深造者,报考单位要求开具证明或鉴定的,请根据具体内容先至学院后至相关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其他就业形式(升学)鉴定程序
  1、学院鉴定登记
  ★办理流程:自行登录研究生处主页中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学生毕业管理”栏目中填写“毕业去向表”,填写完毕提交确认后将合同、录用函、录取通知书、灵活就业登记表等复印件(验原件)第一时间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签字登记。
  2、学校鉴定登记
  ★凭学院经办人签字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完毕的“毕业去向表”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备案,以便办理派遣手续。
  ★合同、录用函、录取通知书(出国留学的另需学生出国签证复印件)等左上角空白处请自行标注学院名称、专业、学号、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灵活就业登记表要填写清楚、完整,具体单位名称要准确。
  ★办理时间:每周一、三、五下午1:30-4:30;寒暑假值班时间另行通知。
  ★办理地点:西部综合楼505室。
  如特殊情况需加急办理,请提前预约,电话021-64323073。
  3、办理就业报到证打印、户籍申报迁移、档案迁移、居住证申报等事项:
  具体请参考相关板块内容。
  第四部分:报到证办理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以前也称为“派遣证”,其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授权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国家教育部直接签发)。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书面依据,是毕业生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二、报到证的作用有哪些?
  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接收单位凭报到证予以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手续和户口关系;4、是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
  报到证目前仍在中国人事管理体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毕业生们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报到证,不要丢失。毕业生如不慎遗失报到证,须及时向原毕业院校报告遗失过程,由学校报请市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中心)核准后予以办理新证。
  三、报到证办理程序
  1、办理时间:
  开始办理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份。毕业当年7月15日前,学校统一办理;7月15日后由学生个人办理。
  2、办理对象及程序:
  ⑴ 7月15日前已签署就业协议且已鉴证登记的同学
  ★一般每年7月15日前学校统一办理(具体以上级公布时间为准);
  ★不需要填写提交《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⑵ 7月15日后签署就业协议及进行鉴证登记的同学
  ★由学生个人办理;
  ★务必按要求填写提交《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凭申请表提示的相关材料个人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
  ⑶ 合同、录用函、录取通知书等其他就业(升学)形式同学
  ★无论统一办理还是个人办理,均需按要求填写提交《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合同就业、录用函、出国等就业形式原则上只能出具回生源地主管单位名称的报到证;
  ★升学者不能打印报到证;
  ⑷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后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同学
  ★如需办理回生源地主管单位报到证,需在毕业离校前提出申请,一般为每年的6月20日前,务必按要求填写提交《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由学院统一汇总交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毕业离校前未统一办理的,也可毕业后个人办理(一般毕业后两年内,如毕业时间为2012年6月,需在2014年6月底前办理)。
  ★注意: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离校后未开具报到证户口回生源地的,户籍尚存学校集体户口的,一般公安机关不给予开具相关户籍证明。
  3、其他说明
  ★非上海就业同学一般报到证抬头为用人单位;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上海就业且已提交申报上海户籍材料同学,因涉及户口审批,为方便学生一次性办理,原则上暂不办理报到证,待户口审批通过后另行办理;若未通过户口审批则办理回生源地主管单位报到证,以便办理居住证(具体参考《毕业生离校后办理就业事项的说明》);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上海就业但未提交申报上海户籍材料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上海就业已提交材料但确需毕业离校前办理报到证的请于6月20日前集中办理(只能办理回生源地报到证,办理程序与第2条第(4)点“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后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同学”要求一致),请下载《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印报到证申请》(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请按申请表要求填写并提交,另需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
  ★报到证共两联。上半联(红联)用人单位或个人保存;下半联(白联)用于转档案,一般置于档案袋。
  ★违约改派报到证办理请见“违约改派”板块说明。
  第五部分:违约改派注意事项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得随意违约,如有一方提出违约,则按就业协议约定处理。
  未办理过《报到证》同学改派,在毕业后2年内(如2012年6月毕业,改派日期为2014年6月底前)。
  已办理《报到证》的原则上不能随意变动,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派的,在毕业后1年内(如2012年6月毕业,改派日期为2013年6月底前)。
  违约改派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重领就业协议
  凭以下材料,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寒暑假值班时间另行研究生处网站通知)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领取新就业协议书:
  1、首先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写“毕业研究生违约、改派审批表”、“毕业研究生重领就业协议申请表”,征得导师及学院同意;
  2、向原签约单位提出申请,并开具同意解除协议的函或证明复印件(现场需验原件,要有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联系固定电话和盖公章,可参照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样表);
  3、要有新签单位接收函或证明(要有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联系固定电话和盖用人公章);
  4、原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书。
  备注:其他重领就业协议书情况,请按照申请表说明准备相关材料。
  二、开具办理报到证介绍信
  凭以下材料,每周一、三、五下午1:30-4:30(寒暑假值班时间另行研究生处网站通知)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1、新签就业协议书;
  2、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未开具者可不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
  4、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并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
  5、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函或证明原件;
  备注:若尚未打过报到证违约改派的同学,不需要重新开具报到证,按照初次办理报到证办理。
  三、开具新报到证
  凭上述第二条中所述5项材料至冠生园路100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出具新报到证。
  备注:已签约同学且已打印回生源地报到证后又新获批上海户籍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已签署的就业协议,还需提供《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进沪就业通知单、已办居住证的需提供居住证等。
  已获批上海户籍的同学改派按照学生事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办理,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新签署的就业协议、《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毕业证、学位证、《上海高校毕业生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等。
  四、凭新《报到证》再办理档案、户籍等相关手续。
  具体规定按照保卫处、档案馆相关规定办理(及时关注学校主页及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二、大学生求职十大注意

  1、忌临时抱佛脚 专家建议,找工作时根据自己的求职意向制作几份具有针对性的简历,另外在参加招聘会时须事先了解招聘企业,以便在现场与企业形成良好的互动。
  2、忌盲目投简历 为了加快求职进度,很多求职者在网上密集投递简历。专家表示,网络招聘时应避免盲目投简历,要将个人的求职意向、专业知识、技术背景与用人单位的职位要求对口。
  3、忌只盯综合网站 在当前求职的“井喷”时期,切勿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尝试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网站注册简历,搜索招聘信息,或许更具有针对性。
  4、忌入就业“陷阱” 很多求职者因忽视对招聘信息的辨别而落入“求职陷阱”,这就需要我们在求职的时候仔细分析,对于那些冠以好听的头衔,却强调无需经验的信息要加以警惕。
  5、忌过分“包装” 厚厚的简历,漂亮的艺术写真……似乎成了招聘会上必备的行头。专家提醒,求职切勿华丽包装,突出个人优势即可,简历以精简为好,以便人力资源部门筛选
  6、宜先就业再择业 面对就业压力,大学生应以开放的眼光立足长远,调整求职观念,不要完全被薪酬、岗位、工作地点等条条框框所束缚,先就业再择业。经过自我沉淀和积累,才能够在将来机会来临时一展所长。
  7、宜拓宽求职路径 除了传统的现场招聘会及综合招聘网站外,圈子求职或行业招聘都是近年来颇受认可的求职新招,形成了专属行业的招聘平台。
  8、宜自我清晰定位 缺乏定位,没有主见,很容易从众行事,在找工作时自然处处碰壁。因此,大学生需要明确个人的职业定位以及期望的工作岗位。
  9、宜多交流求职经验 “寒冬期”得到一份工作更不易,去一家公司应聘,单单了解该公司是不够的,要多了解行业内求职的相关信息,或者与在这一行工作的学长交流求职经验,将使你在面试中一举成功的概率大大增加。
  10、宜主动推荐自己 专家建议,现在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大学生可依靠招聘网站的自荐平台进行“人才自荐”,主动展示自己,而不是被动等待,以获得更多的面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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