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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菏泽鼓励大学生创业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
来源: 浏览量:441 发布时间:2016-04-09
菏泽鼓励大学生创业 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0万
日前,山东省菏泽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大学生自主创业、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分别享受最高额度1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意见》指出,为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学生毕业创办的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3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电商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另外,《意见》鼓励科技人员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双向兼职,科技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离岗创业的,在菏泽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权利。(记者 张媛媛)
《意见》指出,为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学生毕业创办的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3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电商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另外,《意见》鼓励科技人员在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双向兼职,科技人员在兼职中进行的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工作,作为其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离岗创业的,在菏泽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权利。(记者 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