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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招聘】海南大学2014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 浏览量:622 发布时间:2014-04-23

 

海南大学2014年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境内外公开招聘辅导员1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的岗位及人数,具体见下表:
 

岗位

专业

学历、学位要求

性别

招聘
人数

备注

辅导员岗位1

不限

研究生学历并硕士学位

不限

5

辅导员岗位2

不限

本科学历并学士学位

不限

3

辅导员岗位3

不限

本科学历并学士学位

不限

2

须有2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有其他不适宜作学生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二)岗位条件
1.辅导员岗位1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831日前取得。
2)大学期间须担任过校级团组织、学生会或社团联合会副部长以上(含副部长)的学生干部或担任过院级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校级学生干部须出具由学校团委加盖公章的证明,院级学生干部须出具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加盖公章的证明。
2.辅导员岗位2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4831日前取得。
2)本科期间须担任过以下学生干部之一并至少任满一学年:校、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副主席,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学生)。校级学生干部须出具由学校团委加盖公章的证明,院级学生干部须出具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加盖公章的证明。
3.辅导员岗位3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831日前取得。
2)须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全职的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须提供劳动合同(协议)或者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4630日。工作证明须由所在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出具并加盖公章。
四、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4161700
报名要求: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海南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各项内容,并将《海南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发至hdgkzp@163.com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应聘岗位+毕业学校+学历+姓名”。
(3)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①本人签字确认的《海南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④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原件)
⑤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生干部身份证明原件;
⑥岗位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或单位开具的证明原件;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学生工作处综合科,邮编570228
收件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56078
(4)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均取消报考资格。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报考资格外,将通报报考者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2.资格审查
由资格审查小组在纪检部门监督下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于2014430日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合同(协议)等原件进行审查;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笔试
应聘某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笔试时间定于201458日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果于201458日晚2200之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由学工处电话通知每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
4.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59日上午830-1200面试考官为7人,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的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辅导员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2014513前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5.考核、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由学校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6.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8. 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9. 拟聘人员中若出现因特殊原因未能报到的情况,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本年度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体检、公示后,报省人社厅核准。

附表: 海南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20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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