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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求职需慎防的四个求职陷阱
来源: 浏览量:170 发布时间:2018-03-13
现在不少求职者找工作心切的特点被一些非法中介公司及用人单位利用,因此,在应聘时要小心谨慎,不要轻易相信招聘单位的收费理由,拒绝交付任何费用或者把个人证件作为抵押。求职需慎防的四个求职陷阱
陷阱1、扣押劳动者身份证
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变相收取保证金都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需要并能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法》相关规定的各项权利时,方可录用职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合法证件。
陷阱2、收介绍费未介绍工作
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报名费或保证金。求职者碰到那些“一间门面、一张桌子、一部电话”的职介所要格外当心。正规的职介机构通常具备以下特征:有营业执照和招工许可证原件;明码标价;公示劳动监察机关举报受理电话;收费时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服务人员持有职业资格证。
陷阱3、擅自向劳动者收押金
一些企业在录用职工时擅自向劳动者收取货币、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风险金”“保证金”“培训费”等,这种做法违反国家关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非法收取的货币和实物,应当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
陷阱4、试用期满无故遭解聘
一些应聘者见习期满后,却被无故解聘。这就是少数企业以试用为名,招募廉价劳动力的试用陷阱。毕业生应对所应聘的企业有所了解,尽量把口头试用协议变成文字内容。同时询问一下企业里面的员工是否已经签约,如果发现周围的工作人员都是临时工,最好及早从该企业脱身,避免更长时间地落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