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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
来源: 浏览量:317 发布时间:2023-12-10
为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部署,现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并举,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并重,普遍服务与重点帮扶并行,以实名台账为基础,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二、行动主题
服务促就业 筑梦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3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一)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五、工作措施
(一)亮出服务信息。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过各种渠道,集中推介公共就业服务有关内容,重点亮出“四个一”,即一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一张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等服务清单,一份公共招聘网站、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名录,一批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为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二)建立完善实名台账。7月底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登记失业青年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综合运用走访摸排、电话回访、数据比对等方式,逐一摸清失业青年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针对其中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形成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同时,省级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在7月底前完成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交接,并通过“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按照生源地或家庭所在地将毕业生信息下发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开展跟踪服务。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和16-24岁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做到愿登尽登,并及时分类纳入实名台账管理。
(三)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各地要依据实名台账,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集中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资金等支持,并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按一定比例向他们免费开放。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就业状态和服务提供等发生变化要及时记载、动态更新。
(四)加强困难结对帮扶。将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的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和连续失业时间超过12个月的长期失业青年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职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信息,优先提供培训见习机会。通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等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五)推进政策落实落地。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持续更新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打捆打包推送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要按月将本地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数据与帮扶台账进行比对,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主动筛选政策对象,提升快办、智办水平,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六)高频举办招聘服务活动。按照“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举办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加密线上线下招聘,丰富行业企业专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要组织招聘活动进社区进园区,便利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应聘。未就业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七)提供便捷可及就业服务。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要将专业就业服务力量下沉,开展职业指导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提高青年就业服务的感知度。加快“互联网+就业”服务进程,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更加便利青年享受服务。积极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八)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开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极提供培训服务,摸清专业基础情况和培训需求,精心设计课程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大力开展新职业、现代服务业、急需紧缺工种等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九)强化就业权益保障。持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监管,对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整治。加强求职就业涉及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规范招聘行为。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
(十)加强典型宣传。要强化典型示范,各市(州)要面向城乡基层就业人员、创新创业典型、“三支一扶”基层项目等重点群体,推出不少于10位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典型,广泛宣传报道他们在平凡岗位上实干奋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省级根据市(州)发布典型,按照富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原则,择优确定在省级层面开展重点宣传,营造青年就业创业良好氛围。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攻坚行动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抓紧抓实,落实责任、细化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进度等。要主动对接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教育部门和高校,加强协同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聚合政策服务资源,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抓好工作落实。
(二)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总结上报。7月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对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附件)及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周调度,对登记失业青年及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进行半月调度。请各地按要求在7月份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汇总表》(附件)和求职登记小程序联系服务情况2项工作进展。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年底前报送书面工作总结。
省厅将根据人社部工作要求,对登记失业青年及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推进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视情况适时对服务情况进行抽查,对任务重、压力大、进展慢的地方进行重点督促指导。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